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诗人 卢鸿一朝代 唐代体裁

      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草堂者,盖因自然之谿阜,前当墉洫;资人力之缔构,后加茅茨。
      将以避燥湿,成栋宇之用;昭简易,叶乾坤之德,道可容膝休闲。
      谷神同道,此其所贵也。
      及靡者居之,则妄为剪饰,失天理矣。
      词曰:山为宅兮草为堂,芝兰兮药房。
      罗蘼芜兮拍薜荔,荃壁兮兰砌。
      蘼芜薜荔兮成草堂,阴阴邃兮馥馥香,中有人兮信宜常。
      读金书兮饮玉浆,童颜幽操兮不易长。

      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作品出处

      全唐诗:卷123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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