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作[唐]景云 作
景云,唐代僧人,与岑参同时。《全唐诗》录存其诗三首。
这首五言律诗,以白描手法为一位隐居溪边的老人传神写照,以明快的语言描述了溪叟的潇洒生涯。诗中的“溪叟”是僧人眼光中的溪叟,或者都富有禅味。
首联咏溪叟居住的环境的清静潇洒。上句着一“静”字,下句即以“溪鸟入门飞”反衬,以动写静,倍见其静、其幽、其雅,境界自出,妙趣天成,给人以世外桃源之感。
颔联咏溪叟行止的自由潇洒。他终年以泛湖上垂钓为乐,每天披星戴月,早出晚归,独来独往,如孤云野鹤,闲逸逍遥。这一联是全诗的主体,表明溪叟的高情雅致寓于“钓鱼”。
颈联咏溪叟饮食的素淡潇洒。“菰”俗称茭白,生于河边、陂泽,可作蔬菜;其实如米,称雕胡米,又称茭白、菰米,可作饭。“荇”即荇菜,多生长于湖塘中,嫩时可供食用,细如丝,味肥美。这位溪叟以野菜为炊,食之甘味,足见其清心寡欲、返朴归真之状。“露香”与“烟暖”通感的艺术手法,有意美化溪叟这种世外桃源式的纯朴生活。
尾联以“潇洒尘埃外,扁舟一草衣”作结,这是全诗点睛之笔。“尘埃”指随风扬起的灰土,喻污染。语出《楚辞·渔父》:“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草衣”指结草为衣,古诗文中常用来指未出仕的在野之人。这一联与前三联处处呼应,深入一层提示溪叟的精神世界,完成了溪叟形象的多方位塑造。这位蝉蜕于浊秽、超然于世俗之外的溪边钓叟,不也很像沙门高僧吗?
--李旦初
全唐诗:卷69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