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诗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无孔竅”,典出《庄子》,亦即“鯈忽凿竅 ”之寓言。据《淮南子》:“夫孔竅者,精神之户牖也 。”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 。“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 ,而蓄无弦琴一张 ,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 ”(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在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大意是说灵云为求“悟”的境界,历经曲折,虚度了半辈子。我们应以此为鉴,趁着年少及早悟道 。岂但见花能悟道,天地万物,流水行云无不蕴藏着道机禅理,因此,参禅学佛实非高不可攀之事,灵云三十年方悟道,真该见笑于桃花了。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在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在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在,纯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