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所留系寄张十四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

      诗人 刘长卿朝代 唐代体裁 五律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

      不见君来久,冤深意未传。
      冶长空得罪,夷甫岂言钱。
      直道天何在,愁容镜亦怜。
      因书欲自诉,无泪可潸然。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 作品出处

      全唐诗:卷148_30

          别人正在查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刘长卿 《送路少府使东京便应制举》刘长卿 《张籍》Ymw= 《张碧》c2Z4 《感秋》宋祁 《旅馆秋思》于濆 《苏才翁挽诗二首》欧阳修 《判命坡》范成大 《横吹曲辞·入塞曲》沈彬 《晚次苦竹馆,却忆干越旧游》刘长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