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法

      市易法

      词语市易法

      拼音shì yì fǎ 

      注音ㄕˋ ㄧˋ ㄈㄚˇ

      引证解释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 宋神宗 熙宁 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 汴京 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 元丰 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相关汉字

      汉字组词市的组词 易的组词 法的组词

        汉语词典

      按结构查词:AABB式A里AB式ABAB式ABB式AAB式AA式ABAC式ABCC式AABC式

      按词性查词: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量词拟声词结构助词助词并列连词连词介词代词疑问词数词成语

      首字母查词:ABCDEFGHJKLMNOPQRSTWXYZ

          市易法相关词语

          别人正在查

        市易法团委白刃样样鼎成龙去定止泊车畏之如虎比户安燕弹劾馊主意俗眼不二法外边明公正气文明生产痛抱丧明爽明煽摇明白如话夙夜不怠酱棚滉漭余吾矜功负胜树高招风明文迫速虑计阘靸抑强扶弱抠搂表揭荡妇边声阻修侁侁傧畔邦纪不见经传垂心变徵之声声明文物齐给毕见无明业火凋蔽好不好朝趁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