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法

      市易法

      词语市易法

      拼音shì yì fǎ 

      注音ㄕˋ ㄧˋ ㄈㄚˇ

      引证解释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 宋神宗 熙宁 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 汴京 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 元丰 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相关汉字

      汉字组词市的组词 易的组词 法的组词

        汉语词典

      按结构查词:AABB式A里AB式ABAB式ABB式AAB式AA式ABAC式ABCC式AABC式

      按词性查词: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量词拟声词结构助词助词并列连词连词介词代词疑问词数词成语

      首字母查词:ABCDEFGHJKLMNOPQRSTWXYZ

          市易法相关词语

          别人正在查

        市易法惠鲜世道人心情深意重迎刃束矢钧金任兵傻敦敦都图灾轸客唁口含钱特质諠沓夜课箖箊焚枯食淡涟而九戒皇干华灯浴罩较尉哑轧魔窟娇怜计食瘦鹤颂古非今狂险瓠肥籦笼乐府诗杂料寻问阢陧蜡祭哗毁截肢原词挠秧进围辩证逻辑扁舟本洋贪忍无崖吴趼人蹑悄悄天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