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简体字 尸
拼音 shī 注音 ㄕ
部首 尸部外笔画 6画总笔画 9画结构 左上包围结构
五笔 NGQX仓颉 SMNP郑码 XMRR电码 1451
UNICODE 5C4D四角 77212笔顺 フ一ノ一ノフ丶ノフ
shī ㄕˉ
1、屍體;人或動物死後的遺體。
2、似皴貌。
廣韻目次:上平六脂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尸 | 式之 | 書 | 脂A開 | 平聲 | 支 | 開口三等 | 止 | 脂A | ɕi | sjii/sji |
廣韻目次:去六至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屍 | 矢利 | 書 | 脂A開 | 去聲 | 寘 | 開口三等 | 止 | 脂A | ɕi | sjiih/sjih |
【寅集上】【尸部】
屍·康熙筆画:9·部外筆画:6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音施。《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正字通》古尸作屍。《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作。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八】【尸部】屍
終主。从尸从死。式脂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終主也。終主者,方死無所主,以是爲主也。曲禮曰:在牀曰屍。今經傳字多作尸,同音假借也。亦尚有作屍者。从尸死。死者,終也。尸者,主也。故曰終主。式脂切。十五部。
粤语:si1
客家话:[客英字典]shi1[客语拼音字汇]si1[梅县腔]she1[海陆丰腔]shi1[沙头角腔]si1[宝安腔]si1[台湾四县腔]sii1
corpse, carc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