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的意思

      凡

      异体字
      拼音 fán 注音 ㄈㄢˊ
      部首 部外笔画 1画总笔画 3画结构 单一结构
      五笔86版 MYI五笔98版 WYI仓颉 HNI郑码 QDA电码 0416
      UNICODE 51E1四角 77210区位码 2318笔顺 ノフ丶

      基本字义

      fán ㄈㄢˊ

      1、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庸。夫俗子。

      2、指人世间(宗教或迷信的说法):尘。心。

      3、所有的: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

      4、总共:全书二十八卷。

      5、大概,要略:大例。发(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6、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4”。

      宋本廣韻

      廣韻目次:下平二十九凡

      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攝 韻部 国际音标 罗马字
      符咸 平聲 合口三等 bʰĭwɐm byam/bvam

      词性变化

      fán

      〈形〉

      (1)平常;普通 [ordinary]

      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的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红楼梦》

      尽众人凡士。——《三国志·诸葛亮传》

      (2)又如:平凡(平常;不稀奇);凡材(普通材料);凡常(普通,一般);凡费(平常的费用);凡等(普通人);凡浅(平凡浅陋)

      (3)平庸 [mediocre]

      巨是凡人。——《资治通鉴》

      (4)又如:凡固(平庸鄙陋);凡品(平庸的人);凡曹(平庸之辈);凡恶(平庸低劣);凡短(才能平庸,见识短浅)

      fán

      〈名〉

      (1)纲要,概括之辞 [outline]

      请略举凡,而客自鉴其切焉。——扬雄《长杨赋》

      (2)又如:凡目(大纲与细目);凡最(总目;名目);凡要(簿书的纲要);凡号(总括的名称)

      (3)人世间,尘世 [this mortal world]

      仙凡路阻两难留。——司空图《携仙箓》

      (4)又如:尼姑思凡;神仙下凡;凡界(人世间);凡底(人间)

      (5)古国名 [Fan state]。姬姓。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南

      (6)凡人,普通人 [mortal]。如:凡情(凡人的情感欲望);凡身(凡人之身);凡胎浊骨(凡人的重浊躯体);凡胎(凡人)

      详细字义

      fán

      〈副〉

      (1)(象形。金文字形,象造器之模范形。①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②引申义:凡是,表示概括)

      (2)凡是,一切 [all]

      凡,皆也。——《广雅》

      凡,数之总名也。——《三苍》

      深察名号,凡者,独举其大事也。号凡而略,名目而详。——《春秋繁露》

      凡有辜罪。——《书·微子》。郑注:“犹皆也。”

      凡内女之有爵者。——《周礼·春官序》

      凡所应有。——《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明·张溥《五人墓碑记》

      凡永嘉山水,游历殆遍。—— 宋·沈括《梦溪笔谈》

      (3)又如:凡有(一切;所有);凡此(所有这些)

      (4)总共 [altogether]

      计凡付终。——《管子·版法》

      凡如是十许字。——宋·洪迈《容斋续笔》

      轩凡四遭火。——明·归有光《项脊轩志》

      凡六百一十六言。——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5)又如:全书凡六卷,五十章;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凡几(共计多少)

      英汉互译

      everyordinarythe earth

      相关词语

      凡是

      康熙字典

      【子集下】【几部】

      凡·康熙筆画:3·部外筆画:1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據考證:〔《周禮·天官·司會註》謂簿書,挈其最凡也。〕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挈字改契字。

      说文解字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十三】【二部】凡

      最括也。从二,二,偶也。从,古文及。浮切〖注〗《説文》今、市从古文及,作乛。文六 重二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冣?而言也。冣各本作?。?者,犯而取也。非其義。今正。冣者,積也。才句切。?者,絜也。絜者,束也。絜者,麻一耑。束之成一耑也。冣?者,緫聚而絜束之也。意內言外曰。其意冣?,其言凡也。春秋露曰。號凡而略。名目而詳。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大也。享鬼神者號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丞。獵禽獸者號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按周禮多言凡。六典,凡也。治典,敎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目也。鄭注。言冣目者,謂其緫數也。若其他言凡祭祀,凡賓客,凡禮事,凡邦之弔事。言師掌官成以治凡。亦皆聚括之謂。舉其凡,則若网在綱。杜預之說春秋曰。傳之義例。緫歸諸凡。凡之言氾也。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从?。?,耦也。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數也。故从?。从?。?,古文及字。見又部。及,逮也。从及者,取?束之意。浮切。古音在七部。讀扶音切。按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而左引筆下垂。內从一,非从二也。與說解不相應。夫許旣列之?部。明言从?。不宐乖異如是。葢轉寫旣久。譌奪之由。尠有深思者。許以先篆後古籒爲經例。先古籒後篆爲變例。變例之興,起於部首。部首爲?,則从?之凡當先列。从一之凡當後之。攷定其文。當作?。冣?而言也。从?,?耦也。从?,?古文及。此下又云?,篆文?。李斯省改古文。漢人行之。故許立文必如是。妄人不知。一移一奪。乃使倉頡所造,千古放佚。許君凡例,委於艸莽矣。○江沅曰。右旁作?。乃古文及之省也。?乃二之形。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當云从古文及省。則得之矣。

      方言集汇

      粤语:faan4

      客家话:[沙头角腔]fam2[海陆丰腔]fam2fam1[客英字典]fam2[陆丰腔]fam3[梅县腔]fam2[宝安腔]fam2[客语拼音字汇]fam2[东莞腔]fam2[台湾四县腔]fam2fam1

      潮州话:〖huam5(hûam)[澄海]huang5〗〖huam6[澄海]huang6〗

      English

      all, any, every; ordinary, common

        凡字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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