鬯
拼音 chàng 注音 ㄔㄤˋ
部首 鬯部外笔画 0画总笔画 10画结构 上下结构
五笔86版 QOBX五笔98版 OBXB仓颉 UIP郑码 OSZR电码 7598
UNICODE 9B2F四角 22712区位码 5943笔顺 ノ丶丶丶丶丶フ丨ノフ
chàng ㄔㄤˋ
1、古代祭祀用的酒,用郁金草酿黑黍而成。
2、同“畅”。
廣韻目次:去四十一漾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悵 | 丑亮 | 徹 | 陽開 | 去聲 | 漾 | 開口三等 | 宕 | 陽 | ţʰĭaŋ | thriangh/thianq |
◎鬯 chàng
〈形〉
(1)通“畅”。旺盛 [flourishing]
草木鬯茂。——《汉书·郊祀志》
(2)又如:鬯逐(生物生长舒肆旺盛)
◎鬯 chàng
〈名〉
(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器皿中盛酒形,中有小点,表示酒糟。本义:古代祭祀、宴饮用的香酒,用郁金草合黑黍酿成)
(2)同本义 [tulip wine used in the offering sacrifice]
共介鬯。——《周礼·鬯人》
凡挚子鬯。——《礼记·曲礼》
(3)也代指宗庙祭祀
荐鬯之夕。——《汉书·宣帝纪》
(4)又如:鬯圭(古代礼器,玉制,酌鬯酒);鬯酒(用于祭祀的香酒)
(5)通“韔”。弓袋 [bow case]
抑鬯弓忌。——《诗·郑风·大叔于田》
【亥集上】【鬯部】
鬯·康熙筆画:10·部外筆画:0
《唐韻》《集韻》《韻會》丑亮切,音悵。《說文》以秬釀艸,芬芳攸服以降神也。《易·震卦》不喪匕鬯。《註》鬯,香酒,奉宗廟之盛也。《書·洛誥》以秬鬯二卣曰明禋。《傳》黑黍曰秬,釀以鬯草。《詩·大雅》秬鬯一卣。《傳》鬯,香草也。築煑合而鬱之曰鬯。《周禮·春官》鬯人掌共秬鬯而飾之。《註》鬯,釀秬爲酒,芬香條暢於上下也。
又《詩·鄭風》抑鬯弓忌。《註》鬯弓,弢弓。
又與暢同。《前漢·郊祀志》草木鬯茂。《註》師古曰:鬯與暢同。《集韻》或作。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五】【鬯部】鬯
以秬釀艸,芬芳攸服,以降神也。从,,器也;中象米;匕,所以扱之。《易》曰:“不喪匕鬯。”凡鬯之屬皆从鬯。丑諒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釀艸。芬芳攸服降神也。攸服當作條暢。周禮鬯人注,大雅江漢箋皆云芬香條暢。可證也。郊特牲云。周人尙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云鬱合鬯,與下文蕭合黍稷皆謂二物相合也。周禮鬱人職。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注云。築鬱金煑之以和鬯酒。按此正所謂鬱合鬯也。鄭注序官鬱人云。鬱,鬱金香草。宐以和鬯。注鬯人云。鬯,釀秬爲酒。芬香條暢於上下也。是鬯與?之分較然矣。秬釀爲鬯。芳艸築煑爲。二者攪和之爲鬯。許說略同。故於鬯言秬釀。於言芳艸。其鬯下兼言艸者,於分中見其合。謂用秬釀及築煑之艸合和之降神。鬯主於秬釀也。故說字形曰。中象米,匕所以扱之。又按江漢傳云。秬,黑黍也。鬯,香草也。築煑合而鬱之曰鬯。此鬱鬯不爲二物。又謂鬯爲香艸。皆與後來許鄭異。攷王度記云。天子以鬯。諸侯以薰。大夫以蘭芝。士以蕭。庶人以艾。禮緯云。鬯艸生郊。中云。鬯艸生庭。徐氏中論云。煑鬯燒薰以揚其芬。皆謂鬯爲艸名。與毛說合者也。竊謂者蘊積。鬯者條暢。凡物必蘊積而後條暢。秬釀非不可言。香艸未嘗不言鬯也。則秬艸二物,固可各兼二名矣。从。音袪。,器也。部云盧飯器。中象米。謂也。卽米字斜書之。匕所扱之。士冠,士昏禮皆以柶扱醴。柶卽匕也。易曰。不喪匕鬯。震卦辭。經言鬯者多矣。獨偁此文者。說鬯从匕之意也。與寷等字引易同。鬯,丑諒切。十部。凡鬯之屬皆从鬯。
粤语:coeng3
客家话:[海陆丰腔]chong3zong3[台湾四县腔]cong3zong3[宝安腔]cong3[客英字典]chong3[梅县腔]chong3
潮州话:胎央3(暢),tiang3
sacrificial wine; unhind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