笵
拼音 fàn 注音 ㄈㄢˋ
部首 竹部外笔画 5画总笔画 11画结构 上下结构
五笔 TIBB仓颉 HESU郑码 MVYY电码 8935
UNICODE 7B35四角 88112笔顺 ノ一丶ノ一丶丶丶一フフ
fàn ㄈㄢˋ
◎古同“範”。
廣韻目次:上五十五范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范 | 防錽 | 並 | 凡 | 上聲 | 豏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bʰĭwɐm | byamx/bvaam |
【未集上】【竹部】
笵·康熙筆画:11·部外筆画:5
《廣韻》防鋄切《集韻》《韻會》父鋄切《正韻》房啖切,音范。《說文》法也,竹書也。古法有竹。《玉篇》笵,楷式也,與範同。《通俗文》規模曰笵,以土曰型,以金曰鎔,以竹曰笵。
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
【卷五】【竹部】笵
法也。从竹,竹,書也;氾聲。古法有竹。防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法也。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鄭曰。範,法也。考工記。軓前十尺。注云。書或作。,法也。按許無字。車部範爲範軷。則辭範圍,假借字也。从竹。氾聲。防?切。八部。竹,書也。古法有竹。說从竹之意。法具於書。故笵从竹也。左傳曰。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竹者,罰科條載於竹也。通俗文曰。規模曰笵。玄應曰。以土曰?。以金曰鎔。以木曰模。以竹曰笵。一物材別也。說與說合。
粤语:faan6
a bamboo form; a model